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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疾控中心:加强工作督导 助力任务落实

日期:2018-06-15 

为保障各项工作安排和工作部署能够及时认真地得到落实,济宁市疾控中心印发了《关于调整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了由纪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人事科科长任成员的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目的就是让督导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确保各项决议及要求及时落实。

一是明确职责与任务。对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包括对党委会、主任办公会所决定的重点事项进行督导;对省疾控中心、市委、市政府和市卫计委下发的重要文件等进行督导;对上级有关部门、市卫计委各有关科室转来交由中心办理的重大事项进行督导。以及对中心阶段性重点业务工作进行督导。

二是全员参与狠抓工作落实。按主要内容、办理事项、责任领导、承办科室、办理时限以及完成情况进行细化,一项一项地分解,一件一件地落实。全体干部职工以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共同参与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督导工作实现常态化。每月30日前收集各类重点工作等信息,讨论研究后并列入督导事项,汇总整理形成《督导工作内容一览表》,由督导组逐项开展督导。对未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对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反映,对影响工作进度的阻力进行及时化解,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保质保量完成。

济宁市疾控中心督导组把主要精力放在实质内容上,既做到“看听问”,又做到“走访察”;既有褒奖,也敢挑刺,把求真务实贯穿到督导工作的始终,不定期看一些没打招呼、不作安排的科室,力求真实全面地掌握工作落实情况,努力营造务实苦干、运转高效的疾控工作氛围。

(济宁市疾控中心 刘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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