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7-13
为推动济宁市2018年度饮用水卫生监测项目工作,保证工作质量,近日,济宁市疾控中心开展了饮用水卫生监测水样抽检复核工作。此次抽检复核工作采取国家、省、市、县四级实验室比对的方式在全市11个县市区的14个监测点开展,为全省开展四级实验室比对的5个地市之一。
7月上旬,济宁市疾控中心接收到来自11个县市区的14份饮用水水样,对水样中的氟化物、氯化物、硫酸盐、硝酸盐、氨氮等43项指标开展了复核工作。结果显示市县(区)各项数据相对偏差≤5%的达到95%,所有数据的相对偏差均在10%范围内,完全符合实验室间结果比对质量控制要求。山东省疾控中心和国家疾控中心也同时在对这14份饮用水水样中的氟化物和硝酸盐两个项目进行了抽检复核。
济宁市开展饮用水卫生监测水样的抽检复核工作,旨在核实县级疾控中心实验室水样检测准确性,评价检测结果有效性。通过国家、省、市、县四级实验室的比对,进一步提高了济宁市整体监测工作中水质检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济宁市疾控制中心 朱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