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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省级健康促进县(市、区)试点进行初评

为全面部署指导我市健康促进县(市、区)评估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健康济宁建设,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组织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市、区)试点项目评估的通知》要求,近日,济宁市卫生健康委从市疾控中心、任城区疾控中心抽调专家组成评估组,先后对邹城市、梁山县、金乡县和嘉祥县的省级健康促进县(市、区)建设情况进行市级初评。评估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逐条逐项对照《山东省健康促进县(市、区)综合评分表》进行评估,分别从医院、学校、机关、企业、社区、家庭等随机抽取一家试点单位进行现场评估,并在每个试点随机选取5人进行健康促进场所目标人群快速测评,在此基础上完成市级初评报告。

评估组认为,各试点县在健康促进县(市、区)建设工作中,总体能够按照有关规范要求,把健康促进示范县建设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建立了公共政策健康评价制度和跨部门治理机制,健康促进场所和公共环境、创建主题活动、健康素质提升等工作扎实开展,成效较为显著,均达到了省级健康促进县(市、区)标准。同时,也就部分试点县(市、区)在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长效机制不完善,评估指标理解不深入,部分资料整理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抓住重点。力争形成长效机制,把握全局,统筹抓好健康促进综合干预工作;二要对接交流。争取政府和相关部门更多的支持,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把鲜活的经验做法和运作模式与自身实际相结合;三要深入民心。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让群众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创建活动,形成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济宁市疾控中心   刘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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