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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业务

日期:2017-05-02 

2017年全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业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指导意见》(国卫宣传发〔2016〕62号)文件精神,按照全省业务工作意见要求,积极倡导“健康优先、预防为主”的理念,以健康促进县(市、区)创建为抓手,全面推进学校等健康促进示范场所建设;深入开展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大力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努力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更好地促进健康济宁建设

 

一、深入推进健康促进县(市、区)创建工作

 

健康促进县(市、区)创建是政府对健康教育工作重视程度的有力体现,是探索“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长效机制和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工作格局的最佳实践。各地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济宁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和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健康促进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健康促进县(市、区)创建工作,提高认识,主动协调,创新机制,细化方案,加强指导,借鉴首批国家级和省级健康促进县(市、区)的经验与做法,挖掘典型,打造亮点,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水平,力争年底前达到市级以上标准。要注重“健康细胞”的培育,开展健康促进示范社区、学校、机关、医院、企事业单位和健康家庭创建活动,带动全市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建立学校健康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将学校健康教育作为提升全民健康素养的重要内容。各地要积极开展健康促进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以中小学为重点,建立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构建相关学科教学与教育活动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集中式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健康教育模式。将健康教育当成素质教育的重要一环,通过加强对学校健康教育师资的培训,组织健康教育课比赛,制作健康教育为主题的宣传材料,开展健康教育手抄报、征文、演讲活动,开展学生健康状况监测和评估,支持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学术研究等措施,认真做好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确保健康教育课开课率达到100%。

 

三、大力开展控烟履约和无烟环境创建工作

 

切实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进一步加强对无烟卫生计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单位等创建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督导验收。广泛开展“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普及烟草危害相关知识。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积极建设无烟环境。完成成人烟草流行监测项目,加强戒烟门诊建设,提供科学规范的戒烟指导,遏制吸烟率上升的趋势。指导大众媒体积极参与中国烟草控制大众传播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控烟的氛围。

 

四、加强重点疾病和重点领域健康教育工作

 

围绕艾滋病、流感等重点传染病和慢性病的预防控制、食品安全等工作,落实反对艾滋病歧视的社会动员措施,完善各类健康教育工作预案,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宣传工作,结合“健康山东”“健康城市”“健康家庭”创建等各项具体任务,切实落实相关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措施,逐步建立健全健康传播材料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普及防病知识。

 

五、强化健康信息的发布和管理

 

一是成立全市健康科普专家讲师团(专家库)。组建高水平的健康科普专家队伍,建立定期巡讲制度,评选优秀巡讲专家和优秀科普作品。二是充分利用媒体开展大众传播活动。进一步挖掘与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的合作优势,开展内容丰富的传播活动。积极开发新媒体,建立健康教育微信平台,加大健康知识和技能传播力度。三是配合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探索建立健康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正面、科学的健康信息,占领健康科普工作制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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