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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制工作意见

日期:2018-04-14 


2018年,济宁市慢病防制工作将以《山东省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鲁政办卫发〔2017〕82号)为指导,以控制慢性病危险因素为重点,以健康促进和健康管理为手段,加强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动态管理;以健康山东为平台,推进“一评二控三减四健”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开展医疗机构重点慢性病机会性筛查试点工作,探索防治结合的工作模式;加强多部门合作,继续开展第二轮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推动全市慢病防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管理,提高慢病防控水平

各县市区应认真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国卫办疾控发〔2016〕44号)的要求,加强国家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动态管理工作,巩固创建成果,建立慢病综合防控工作长效机制。开展回头看活动,对照《山东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2016年版)》,协助省卫生计生委对我市已满3年的省级和国家级示范区开展市级复核工作。利用山东省慢病示范区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示范区年度工作资料的网络报告和信息管理。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级和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和动态管理工作,巩固创建成果,建立慢病综合防控工作长效机制。邹城、汶上、梁山、任城四县市区按照《山东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2016年版)》(鲁卫疾控字〔2016〕78号)的考核体系做好资料收集和环境建设等工作,填报山东省慢病示范区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示范区年度工作资料的网络报告和信息管理,完成省级慢病示范区复审。

二、完善慢病监测体系,提高监测质量

根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省卫计委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卫基层发〔2016〕5号)》济卫字〔2017〕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公共卫生职责,完善以死因、新发肿瘤、急性心脑血管事件、伤害等为主的慢病监测体系,进一步提高死亡及慢病监测质量。加强慢病危险因素监测,各示范区要完成社会因素调查报告撰写,市级进行审核,市级编制全市慢病社区诊断。加强综合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或电子病历与省级慢病监测信息交换平台建设,实现全市监测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努力提高全市监测工作质量。

三、以“健康山东-济宁行动”为平台,开展“一评二控三减四健”专项行动

按照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等部门《健康山东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一评二控三减四健”济宁专项行动方案》(济卫发〔2017〕22号)文件要求,继续开展“一评二控三减四健”专项行动,引导居民践行健康的生活方式。通过开展各类线上和线下专题推广活动,推动单位和个人广泛参与专项行动。各县(市、区)疾控机构要将专项行动作为推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尤其是慢病示范区建设的有效载体,以三减三健为重点,做好业务技术支撑。

根据国家及省级要求,各县(市、区)应加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信息数据网络报告,做到上报和审核工作常态化。省级将以国家行动平台中示范创建的数量做好复核和评估慢病示范区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防治结合,做好重点慢性病机会性筛查试点工作

按照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济宁市重点慢性病机会性筛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济卫疾控字〔2017〕18号)文件要求,有关县市区要积极开展综合医疗机构重点慢性病机会性筛查试点工作,对发现的早期病例,建议转诊或给出健康指导。有关县市区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重点慢性病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项目管理、培训、质控、监测工作,探索建立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领导,疾控机构、综合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慢性病防控机制,促进医防结合,实现慢性病防治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五、积极做好慢病防治项目工作

(一)减盐与高血压防控行动。十二五期间,我市的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进一步落实WHO全球慢病综合监测框架中提出的2025年减钠30%的目标,2018年在全市继续进行第二轮干预工作,各县(市、区)应积极开展家庭、学校、餐饮单位和超市减盐工作模式的推广工作,不断提高项目实施水平;按照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关于在中小学开展“三减”(减盐、减油、减糖)健康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济卫疾控发〔2O17〕22号)文件要求,做好学校领域专项行动的推广普及,培养儿童青少年的健康饮食意识,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减少儿童青少年油炸食品、膨化食品、碳酸饮料等盐、油、糖含量高的食品的摄入。

(二)淮河流域癌症综合防治。按照原省卫生厅及环保局下发的鲁卫疾控发〔2O07〕6号文件要求,继续在汶上县开展以死因监测、肿瘤监测、预防及早诊早治为主要内容的癌症综合防治工作。

(三)慢性病与营养监测。按照省级要求,2018年在项目点邹城市开展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工作,掌握居民慢性病与营养状况及变化趋势。

(四)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按照省卫生计生委下发的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继续在邹城市、梁山县开展脑卒中机会性筛查和干预工作,邹城市对2016年度的项目人群、梁山县分别对2015年度、2016年度项目人群做好高危人群筛查、随访和干预,县级疾控做好项目管理、培训、质控和监测工作。

(五)心血管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按照省级要求,2018年在金乡县开展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和综合干预项目,疾控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分工,县级疾控做好项目管理、技术指导、培训、质控和监测工作。

六、加快慢病防治机构建设,完善慢病防治网络

加强慢病防制机构与能力建设,各县(市、区)疾控机构设立独立慢病防制科,且疾控机构慢性病防控专业人员占所有专业人员的比例达5%以上,慢病示范区应达到10%以上。

七、加强业务培训

各县(市、区)要加强业务管理与培训,根据国家疾控中心的要求,各县(市、区)应按时完成慢病与营养监测季报表上报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次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慢病防治队伍素质,为慢病防制工作开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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