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4-18
2019年,全市消毒与感染控制工作以全市疾病控制工作总体要求为指导,尽快适应新形势变化对消毒与感染控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创新思路谋发展,聚焦重点抓落实,进一步加强消毒与感染控制体系建设,紧紧围绕疾病预防控制重点任务,做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消毒、重点行业感染性疾病控制和消毒质量监测评价等工作,推动全市消毒与感染控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消毒与感染控制体系建设
各疾控机构要按照消毒与感染控制工作各项规划要求,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对标一流,提级进位,加强消毒与感染控制体系建设,完善疾控机构消毒与感染控制科室业务职责分工及工作机制;加强学科建设,加快创新融合发展;加强消毒专业队伍及能力建设,调动和激发工作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服务到位,担当作为。
二、强化对传染病防控的消毒技术指导
(一)加强传染病防护消毒隔离物资技术储备。根据各类传染病风险评估,制定完善传染病各类消毒方案及现场调查处置人员的防护标准,做好突发急性传染病防范和应对。
(二)强化消毒专业人员传染病疫情处置的参与意识。切实做好疫点、疫区消毒处置的技术指导,积极开展消毒处置、隔离防护技术的培训和演练,提高传染病疫情、医院感染暴发和自然灾害应对参与程度,提升消毒应急处置能力。
(三)做好重点人群、重点场所传染病消毒和预防性消毒技术指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技术方案,主动作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托幼学校机构、养老机构等人群密集区域的消毒质量监测和消毒技术指导。特别是做好手足口病、肺结核等重点传染病消毒处置技术指导工作。
(四)认真作好当地传染病消毒和预防性消毒处置的经验总结,并为我市传染病防控预案制定提供技术支持。
三、加强医疗机构等重点行业消毒与感染控制监测网络建设
各疾控机构要按照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山东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评价与优质服务示范岗评比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卫疾控字〔2017〕66号)要求,建立消毒与感染控制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推进医疗机构等重点行业消毒与感染控制工作常规化。
(一)继续完善医院消毒与感染控制监测网络建设。一是根据省工作意见要求,继续做好消毒与感染控制省级监测点工作。二是根据《2019年济宁市医疗机构消毒与感染控制监测方案》要求,做好市级医院消毒与感染控制监测点工作。2019年要求各县市区至少在辖区内选择二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民营医院各一家作为市级医院消毒与感染控制监测点,按照市级监测点工作方案要求开展监测工作。市疾控中心将指导各县市区疾控中心完成该监测任务。
(二)根据《2019年济宁市感染控制重点行业消毒质量监测方案》要求,积极开展托幼、洗涤和养老机构等重点行业消毒隔离和感染危险因素监测与干预。市疾控中心继续把重点行业的消毒质量监测纳入到全市监测管理工作中来。按照《济宁市感染控制重点行业消毒质量监测方案》要求,选取适量托幼、养老、洗涤机构作为市级重点行业消毒质量监测点,开展相关监测工作,积累基础数据,保持监测能力。
四、增强消毒质量检测与评价能力
各县市区疾控中心应继续加强消毒质量检测与评价能力、特别是实验室相应能力建设,提升消毒检测评价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以满足消毒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发展需求。
五、加强学术交流与业务培训
各县市区疾控中心要积极参加上级专业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及时掌握学科发展动向,拓宽知识领域,开阔工作思路,保持专业学科优势;采取强强联合的方式,积极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相关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强化专业消毒与感染控制技术指导,并联合医疗机构召开一次消毒与感染控制工作座谈会,更好地做好我市消毒与感染控制工作,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和需要。
六、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种传播方式,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有计划、有组织的做好消毒与感染控制知识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同时要及时收集本市消毒与感染控制工作的热点或亮点、上报或投稿到山东疾控信息等,以便更好的加强工作经验交流,促进消毒与感染控制工作的发展。
七、按时汇总上报监测数据,做好资料的分析和利用
各县(市、区)在开展辖区内消毒与感染控制监测工作的同时,要注意资料的收集、统计、分析、利用和上报工作。各县(市、区)疾控中心要在12月10日前,将监测报表与 与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以纸质版(盖章)及电子版上报至市疾控中心消杀技术指导科,电子邮箱xsk0537@163.com。
附件:1.2019年济宁市医疗机构消毒与感染控制监测方案2. 2019年济宁市感染控制重点行业消毒质量监测方案
附件1
2019年济宁市医疗机构消毒与感染控制监测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医疗机构消毒与感染控制监测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目的
(一)了解各县(市、区)医疗机构消毒与感染控制能力及其变化情况,维持疾控消毒与感控能力建设,
(二)评价医疗机构消毒工作质量,为改进消毒与感染控制措施提供依据,以降低医疗机构感染发病率。
(三)为制订医疗机构消毒与感染控制新政策、法规及标准提供依据。
二、监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GB15982-201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WS506-2016《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7-2016《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GB50333-201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WS/T313-2009《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GB/T5750.12-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微生物指标》、WS310.1-2016《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1部分:管理规范》、WS310.3-2016《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等。
三、监测内容
(一)监测内容。各县市区至少在辖区内选择二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民营医院各一家开展消毒与感染控制监测工作,每年开展1~2次。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1.重点科室的环境微生物污染和消毒效果监测
⑴重点科室室内空气
①监测对象:重点监测手术室、感染疾病科、口腔科、重症监护室、血液透析室、烧伤病房、新生儿室及儿科病房等重点科室的室内空气,每次至少监测2个科室。
②监测方法:沉降法。
③监测内容:空气菌落总数。
⑵重点科室一般物体表面
①监测对象:重点监测手术室、感染疾病科、口腔科、重症监护室、血液透析室、烧伤病房、新生儿室及儿科病房等重点科室的婴儿暖箱、呼吸机、心电监护仪(面板或按钮)、听诊器、诊疗托盘、护士治疗台、门把手、鼠标、键盘、病历夹等物体表面。
②采样数量:每次至少监测2个科室,每科室随机采集至少5个样本。
③监测方法:采用棉拭子涂抹法。
④监测内容:细菌菌落总数。
⑶医疗用水
①监测对象:口腔科综合治疗椅水源水、储水罐水(如有)、手机喷水和口腔冲洗水,手术室外科手洗手水,内镜室终末漂洗用水,湿化瓶水(若湿化瓶为一次性,则不测),透析用反渗水(水路末端)等。
②采样数量:各1份。
③监测方法:参照GB/T5750.12-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微生物指标》。
④监测内容:细菌菌落总数。
2.医务人员手卫生消毒效果监测
⑴手术室医护人员手
①监测对象:手术室医护人员手消毒后。
②采样数量:不少于3人。
③监测方法:棉拭子涂抹法。
④监测内容:细菌菌落总数。
⑵重点科室医务人员手
①监测对象:重点监测感染疾病科、口腔科、重症监护室、新生儿室、产房、母婴室、血液透析室、烧伤病房等部门医务人员手。
②采样数量:每次至少监测2个科室,每科室不少于5人。
③监测方法:在医务人员接触患者、进行诊疗活动前随机采样,采样方法采用棉拭子涂抹法。
④监测内容:细菌菌落总数。
3.内镜室工作量及清洗消毒效果监测(若有内镜室,开展此项监测)
内镜清洗消毒效果
监测对象:清洗消毒后内镜。
②采样数量:不少于5条(不足5条全部监测)。
③监测方法:冲洗法。
④监测内容:细菌菌落总数。
(二)医疗机构污水管理及消毒处理现状调查。各县(市、区)选择2家一级医疗机构,调查其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排放情况、管理基本情况和工作人员基本情况等,完成《医疗机构污水管理及消毒处理现状调查表》。
四、组织领导与职责
市疾控中心负责制定医疗机构感染消毒监测方案,收集、分析、评估和反馈全市监测数据;对各县(市、区)医疗机构消毒与感染控制监测工作的培训、技术指导和工作评估;对全市医疗机构消毒与感染控制监测策略与措施提出改进建议。
各县(市、区)疾控中心具体负责本地监测工作,制定监测工作计划,指定专人负责调查表及监测数据的收集和管理,并于12月20日前按要求将监测资料(加盖公章)报送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将适时公布各市的工作情况。
本方案涉及到的相关调查表、监测表及有关内容的电子版均通过邮件发送至xdk0537@163.com。
联系人:张书岭
联系电话:2655313/13255477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