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4-22
全市疾控机构食品安全与环境卫工作,要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职,因地制宜,不断加强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持续提升食品安全与环境卫生监测评价、应急处置工作水平。今年重点工作如下:
一、继续做好2019年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在做好国家和省下达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的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开展以地方特色食品、有机食品(蔬菜基地)、湖区特色产品为主的市级食品安全风险专项监测。采样品种覆盖11县市区和各个生产、销售环节,监测覆盖率100%。继续指导微山县做好淡水产品专项监测。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协助卫计委推进哨点医院信息化建设。加强对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督查,落实周统计、月分析、半年督查通报制度,力争上报病例数量和质量进入全省先进行列。继续指导邹城市及时规范做好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进一步加强食源性疾病事件调查处置,加大技术指导和实验室支持力度,确保全市食源性疾病事件及时、规范处置率100%。
二、做好全市环境与健康相关工作
继续做好全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加强对现场调查、水样采集运输、实验室检验、数据审核、网络上报等环节的质控工作,市里适时组织专家组,对各县市区工作进行督导,确保我市水质监测数据真实可靠。邹城、金乡和汶上要规范做好全省饮水卫生监测网监测,邹城市和兖州区规范做好国家农村环境卫生监测项目,邹城市要规范完成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省级监测点任务。继续实施市级监测点工作,规范开展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强化质量控制和数据分析利用,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配合市监督所及时完成国家“双随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
三、加强业务培训与科研工作
结合公共卫生项目实施,组织开展全市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计划举办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与应急处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和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培训班,提升全市疾控机构整体业务水平。争取上级部门支持,筹备全市食源性疾病监测技能大赛。
结合我市环境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情况,深入开展科研工作,强化科研与实际工作的有机结合,提高整体工作的科学性。协助做好泰山工作站项目实施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学科建设,组织开展论文评选。
各县市区疾控中心12月底前将各自食品安全与环境卫生工作总结和有关技术分析报告,报市疾控中心公共卫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