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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业务工作意见

日期:2019-04-22 

2019年全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业务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新时代我国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按照全省业务工作意见要求,围绕健康济宁建设总体目标,充分发挥健康教育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结合疾病预防控制、健康城市建设、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促进县区创建等工作,大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医院、社区等场所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努力提升居民健康意识,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全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改善。

一、以健康促进县区创建为抓手,全面推动区域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深入贯彻宣传“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理念,指导推进健康促进县(市、区)建设工作,建立常态长效机制,积极争创国家级和省级示范点。邹城市、金乡县、梁山县做好迎接省级第三批健康促进县区考核验收工作。指导各类场所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学校、机关、医院、企业和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创建活动,争创一批省级示范健康促进场所。同时,积极培育形式多样、主题突出的健康教育基地,积极申报国家及省级示范点,力争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所具有自身特色的健康教育基地。

二、以打造“66+”特色品牌为主线,着力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济宁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2%。要大力开展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15年版)》,以“66+”为工作主线,每个县市区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每年至少选取一类目标人群,针对目标人群,设计制作至少一种有针对性的传播材料,摸索开发至少一种精准有效的传播方式,着力提升该目标人群的健康素养,打造本地特色品牌。

三、以“专业能力提升”为目标,着力提升监测评估能力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已被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等考核评价体系,“15岁以上成人吸烟率”也被列入健康城市评价指标。要将健康素养监测和烟草流行监测工作作为健康教育专业的一项常规重点工作,以专业能力提升为目标,加强技术培训,提升基层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监测评估能力,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地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和15岁以上成人吸烟率,为卫生健康部门制定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以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为依据,积极做好控烟指导和宣传

探索创新,大力开展控烟宣传,举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立体式、重效果的世界无烟日等系列宣传活动,普及吸烟和二手烟危害相关知识,提高居民烟草危害认知水平。深入开展无烟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无烟医院、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无烟企业、无烟餐厅等创建工作的技术指导,积极推进控烟履约工作。

五、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创新驱动健康科普和健康传播

开展群众健康信息需求评估,全面、客观地了解不同人群对健康知识需求的差别,掌握其信息来源和渠道,有针对性地开发科普作品和设计传播方式。开展业务培训和科普大赛,提升基层专业人员科普写作、科普演讲水平和制作科普课件、微图文、微视频等专业技能。发挥各级健康教育讲师团的作用,注重巡讲实效。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优势,认真学习和实践新的传播方式,积极探索和应用新的传播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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