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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2020年寄生虫病防制工作意见

日期:2020-05-08 

2020年是我国实现消除疟疾的目标年,为做好输入性疟疾防控,巩固我省消除疟疾成果,各县(市、区)要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牢固树立防控意识,加强多部门合作,继续贯彻落实输入性疟疾防控策略和措施,强化病例精准化管理,防止输入病例再传播,巩固消除疟疾成果。继续开展土、食源性寄生虫病和其他人体重点寄生虫病的监测工作,不断提升监测系统的敏感性。

一、扎实做好输入性疟疾防控工作,防止输入再传播

(一)发热病人血检。各县(市、区)按照《山东省消除疟疾工作方案(2016年版)》要求,继续做好发热病人血检工作,按要求做好镜检复核及反馈工作,确保血检工作质量。各血检单位和镜检复核单位均保留全部的阳性血片和近三年的阴性血片,以备检查。20205月启用《消除疟疾技术方案(2019版)》附表1、附表2,继续使用《山东省消除疟疾工作方案(2016年版)》附表12

(二)病例管理及疫点管理。按照《山东省防止疟疾再传播工作方案》和《消除疟疾技术方案(2019版)》要求,做好病例管理及疫点管理工作。确保病例的24小时报告率、3日内个案调查及市级复核完成率、7日内疫点调查及正规处置率、病例实验室确诊率、病例规范治疗率均达到100%。病例报告地疾控中心要定期开展病例的随访工作,至少在服药期间、报告后1个月、报告后1年时各随访一次,尽可能血检复查疟原虫以观察疗效,并做好随访记录。20205月启用《消除疟疾技术方案(2019版)》附表3、附表4、附表5、附表6、附表7继续使用《山东省消除疟疾工作方案(2016年版)》附表3、附表6、附表7

(三)媒介监测。2020年各县(市、区)要按要求开展一次媒介监测,任城区作为省级监测点应每年开展媒介监测,掌握当地媒介按蚊种群、密度和季节消长情况,监测工作完成一月内要将监测数据和监测工作总结上报市疾控中心。继续使用《山东省消除疟疾工作方案(2016年版)》附表10、附表11

(四)健教宣传。各县(市、区)4.26“全国疟疾日为契机,依托互联网络平台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作用,围绕消除疟疾控新冠,同防输入再传播的主题和防治宣传核心信息,用大众听得到、听得懂、听得进的形式和语言进行宣传。努力提高群众主动就诊意识,加强医务人员诊断、转诊意识。

(五)联防联控与督导检查。切实履行联防协议,加强疫情等信息沟通,做好迎接苏鲁豫皖鄂五省疟疾联防、鲁南五市疟疾区域性联防督导检查工作。

二、继续开展全省人体重点寄生虫病监测工作

按照《济宁市重点寄生虫病防治及消除疟疾工作十三五规划》要求,继续在鱼台县开展华支睾吸虫病监测工作,在梁山县开展土源性线虫病监测工作,各监测县要认真组织,积极配合,按时完成监测任务。

三、完成《全国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终期评估工作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县(市、区)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终期评估方案要求,开展现场评估、数据收集、工作总结报告撰写等工作,确保如期完成终期评估任务。

四、强化能力建设

能力建设是保障工作质量的核心。各县(市、区)要针对本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不足和短板,不断创新能力建设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技术培训,持续提升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的疟原虫镜检、疟疾病例诊治、输入性疟疾防控及其他寄生虫病管理能力,逐步建立一支高质量的防控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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