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3-09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市疾控机构要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职,补足短板,争先进位,持续提升全市疾控机构食品安全与环境卫生工作整体水平。结合省、市下达的工作计划,制定2021年全市疾控机构食品安全与环境卫生工作要点,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食品安全与营养工作
(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完成省、市下达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采样覆盖全市11县市区食品生产、销售环节,食品主要品种和监测区域覆盖率均达100%。启动市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试点工作,吸收有条件的县市区疾控中心参与实验室检测工作。
(二)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持续推进食源性疾病监测县乡村一体化工作措施的落实。认真做好食源性疾病负担人群调查工作,继续实行监测周报、月分析和半年全年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强食源性疾病事件调查处置工作,确保及时处置率达到100%。邹城市加强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规范样品采集、检测和送检工作,提高阳性检出率。汶上县做好卫生健康基层食品安全试点工作,做出示范经验和工作亮点。继续加强学校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加大对哨点医院督查力度,严格规范病例信息和事件的报告时限,及时审核处置,不断提高监测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确保全省先进位次。
(三)营养监测工作。根据省级方案要求,规范做好食品营养工作;利用全民营养宣传周和食品安全宣传周,做好重点人群营养宣传与干预工作。金乡县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监测评估工作。
(四)应急能力建设。
加强食品安全流调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全市食源性疾病事件应急演练,配齐应急装备,确实提升全市食源性疾病事件调查处置水平,确保全市食源性疾病事件及时规范处置。
二、环境卫生工作
(一)饮水监测工作。依法依规做好城乡饮水卫生监测工作,科学布点,严格规范现场调查、采样运输、检测检验和数据上报等环节的各项工作,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饮水监测数据的真实可靠。邹城市、金乡县和汶上县继续做好全省饮水卫生监测网水质监测工作。
(二)农村环境监测工作。按照省级方案要求,邹城市、兖州区要规范做好国家农村环境卫生监测项目工作,严格时间节点,规范现场调查和实验室检测,确保监测数据真实有效。
(三)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按照省级方案要求,邹城市要及时规范完成省级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点任务;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开展市级公共场所健康危险因素监测试点工作,为政府监管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三、其他工作
(一)业务培训。结合国家、省、市继续教育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全市业务培训大练兵活动,计划举办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应急处置、生活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培训班,突出实战,进一步提升全市疾控机构公共卫生监测整体水平。
(二)学会工作。做好济宁市预防医学会营养与食品卫生分会和环境卫生分会的换届工作。利用学会活动平台,抓好重点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
(三)宣传工作。利用2021年全民营养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饮水卫生宣传周活动,做好全市公共卫生健康知识宣传工作。
各县市区疾控中心12月底前将各自食品安全与环境卫生工作总结和有关技术分析报告,报市疾控中心公共卫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