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1-13
一、济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法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济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住所:山东济宁高新区英萃路26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相关健康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
法定代表人:梁玉民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8842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济宁市中医药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80049395061XG
二、济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科室工作职责
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拟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方案、要点、规范、管理制度等,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领导有关指示、工作计划、主任办公会议决议等事项落实;
3.负责业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负责各类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4.负责对外信息宣传工作;负责《年鉴》、《疾控信息》的收集、编发;
5.负责科研管理工作,拟定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预防医学科学技术项目的评估论证,科技成果的鉴定,科技文献的编审等;评选优秀科技成果和学术论文及科普作品等;
6.负责实习学生的培训与管理工作;
7.负责中心网站管理;负责中心行政事务管理与后勤保障工作;
8.负责处理各类公文,保证公文运转的准确、及时、安全;负责中心发文的登记、机要文件的取送和报刊、信函、邮件的收发工作;
9.负责中心公章和主任名章的管理、使用;
10.负责公务接待、公务车辆、后勤仓库和办公自动化的管理工作;
11.负责中心大楼和单位内部的安全、消防、卫生管理工作;
12.负责各类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的购置与管理工作;
13.负责政风行风热线、市长公开电话、网络问政平台等媒体的联络协调和有关事项的落实工作;
14.按时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指令性任务。
人事科工作职责:
1.负责单位机构建设、编制及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调配、奖惩、转正定级、退离休手续办理等工作;
2.负责干部职工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办理等工作;
3.负责劳动纪律管理、考勤、请假、休假手续办理;
4.负责日常考核及年终考核评比及表彰;
5.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继续教育验证、进修、出国、考研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6.负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负责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7.负责中心共青团工作;
8.负责党的组织、宣传等工作;
9.负责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日常党务工作和党员的考核工作,负责党委会决议、工作计划、总结等文稿材料起草工作;
10.负责党员、干部的考察了解与审查,协助党委进行中层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推荐及任免等工作;
11.协助中心领导组织政治学习,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12.负责精神文明建设、遵纪守法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职工的政治素质和文明服务水平;
13.按时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指令性任务。
财务科工作职责
1.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经费预算指标和本中心的业务收支情况,组织制定财务收支计划、经费预算、决算和财务报表,定期分析检查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
2.负责财务制度的拟定、实施和监督检查,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有偿服务管理、成本核算与效益分析;
3.监督科室的收费行为,保证依法收费;
4.负责收入、支出管理,收费、票据管理及专项资金管理;
5.参与固定资产管理和重大设备项目招标,参与审查、拟定中心有关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经济事项;
6.做好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7.按时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指令性任务。
传染病防制科工作职责
1.负责拟定全市分管传染病的预防控制规划、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开展相关传染病病原学、人群免疫水平、相关危险因子、季节消长、病原体携带率和疫情监测、新发现传染病监测及有关基本资料的收集、汇总与分析;
3.负责分管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的综合管理,开展技术指导、工作检查、业务培训、宣传教育、调查研究等工作;
4.依据有关规定,承担对分管传染病散发疫情、暴发和重大疫情、灾区疫情及群体性原因不明疾病的防制预案制定、技术指导、现场调查处理或质量抽查等;
5.参与救灾防病工作,开展灾区疫情监测、调查和预防控制工作;
6.负责全市传染病疫情信息收集、分析、预测预报及网络直报工作管理及质量控制;
7.负责卫生应急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综合协调工作;
8.组织协调泰山学者工作站的工作;
9.按时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指令性任务。
艾滋病防制科工作职责
1.负责拟定全市艾滋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开展艾滋病综合监测、哨点监测、行为监测及基本资料的收集、整理与报告;
3.对艾滋病监测及相关防治技术、方法、标准、规范等进行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
4.负责开展艾滋病预防与控制的健康教育、咨询服务、技术培训、业务指导、行为干预、工作试点、调查研究、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5.负责做好艾滋病预防控制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综合评价、疫情报告及预测预报;
6.负责参与艾滋病重大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理和对艾滋病病人与感染者的管理、咨询与服务;协助进行经血液、性接触传播疾病疫情的调查处理;
7.按时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指令性任务。
免疫规划科工作职责
1.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免疫规划工作目标、规划、策略和措施,检查、督导和反馈执行情况;
2.提出免疫规划工作经费预算草案;掌握冷链设备现状并提出更新、补充计划,指导冷链管理工作;
3.制订本市第一类疫苗使用、分配计划、进行疫苗管理;
4.指导和参与接种率常规报告、监测和分析评价;
5.指导预防接种服务和实施预防接种安全注射;
6.组织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理、实验室监测,以及免疫成功率和人群免疫水平监测工作;
7.指导和参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调查和处理,以及其他与预防接种活动相关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8.组织好免疫规划培训及宣传工作;
9.指导全市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收集、掌握与免疫规划有关的人口等基础资料;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并参与诊断;
10.按时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指令性任务。
地方病防制科工作职责
1.负责拟定全市地方病、寄生虫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2.督导、检查各县市区碘缺乏病、疟疾、地氟病、克山病、肠道寄生虫病等疾病的防治工作;做好碘盐质量的监督监测;
3.开展地方病、寄生虫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
4.开展地方病防制研究,承担相关业务培训、技术指导与健康教育等工作;
5.负责对下级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并提供技术支持;
6.按时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指令性任务。
慢病防制科工作职责
1.负责拟定全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伤害预防控制规划、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2.对全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伤害预防控制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开展相关技术研究;
3.指导、推动慢病示范区创建工作;
4.建立和完善死因监测系统,研究分析主要死因分布及其变化趋势;
5.建立和完善新发肿瘤登记报告系统,研究、分析我市城乡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居民肿瘤发病、死亡、生存状态;
6.开展心脑血管急性事件监测报告,分析评价疾病发生、流行、预防和控制效果;
7.建立和完善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系统;
8.积极推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
9.开展相关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
10.按时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指令性任务。
学校卫生(放射卫生)科工作职责
1.负责学生体质与健康监测,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指导;负责学生预防保健监测等工作;做好中小学生及大中专新生、毕业生健康查体工作;
2.负责学生传染病、常见病防治工作;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开展学生营养调查、卫生宣传与指导;
3.协助开展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并进行技术指导;
4.做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年审、换发等工作;
5.配合监管部门做好放射事故调查、监测和技术处理,
6.开展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检测、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检测、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射线防护器材防护质量检测与评价等;
7.做好查体、放射监测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8.承担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机关、企业单位食堂从业人员的预防性健康查体工作,及时报告查体结果;
9.做好有毒有害作业工人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及时汇总查体结果,编制查体报告;
10.按时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指令性任务。
查体科工作职责
1.组织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2.做好档案室、阅览室、情报资料室管理工作;
3.负责图书、报刊、杂志的增订、登记、借阅管理等工作;
4.按时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指令性任务。
消毒技术指导科工作职责
1.负责拟定全市各类消毒质量监测及感染控制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医疗机构、托幼机构、消毒服务机构等重点行业相关危险因素的监测、消毒工作的技术指导、考核及感染暴发事件的调查处置等;
3.负责消毒相关产品应用效果及其相关健康危害因素的监测和有关基本资料的收集、分析与应用等;
4.负责疫源地、灾区消毒工作的技术指导;
5.负责消毒监测技术培训、业务指导、效果评价、专项调查研究;
6.按时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指令性任务。
病媒生物防制科工作职责
1.负责拟定全市病媒生物监测方案、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爱卫办制定病媒生物防制方案。
2.协助爱卫办开展全市病媒生物防制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3.负责全市病媒生物种群分布、密度监测、季节消长及侵害情况调查的技术指导;
4.开展病媒生物抗药性监测,为爱卫办等专业机构卫生害虫化学防治提供技术支撑;
5.负责疫源地、灾区病媒生物控制工作技术指导;
6.负责病媒生物侵害事件应急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重大活动病媒生物防制的技术指导;
7.负责病媒生物监测技术培训、业务指导、效果评价、专项调查研究、消杀药械应用效果评估等。
8.按时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指令性任务。
职业病防制与职业卫生评价科工作职责
1.负责拟定职业病防制与职业卫生监测评价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技术指导和卫生学评价;
3.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以及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4.开展全市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
5.配合监管部门参与急性职业中毒及急性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监测、应急处置;
6.开展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制研究和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工作;
7.做好职业病危害与职业卫生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报告等管理工作;
8.完成市卫计委指定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及其他指令性工作;
9.按时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指令性任务。
公共卫生监测评价科工作职责
1.负责开展市卫计委管理的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化妆品以及健康相关产品等单位危害因素监测和卫生学评价,并进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2.负责单位和个人室内空气卫生质量检测,并进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3.负责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并进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4.负责全市食品安全事故、水污染事件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处置技术指导;
5.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农村生活饮用水监测评价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卫生监督抽检;
6.开展食品环境专业知识培训和健康教育,开展本专业领域内的专题调查及新技术新方法推广;
7.负责各监测单位监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8.按时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指令性任务。
健康教育科工作职责
1.制定全市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规划、计划和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全市农村和城市社区、学校、医院、工矿企业等开展经常性、应急性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活动;
3.负责全市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有关人员的培训;
4.组织设计、制作和发放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传播材料,发布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核心信息,推广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适宜技术和新成果;
5.组织开展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调查、监测和评估,开展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方法、策略等课题研究;
6.承担市预防医学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7.负责电子屏的管理和使用;
8.按时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指令性任务。
检验科(理化)工作职责
1.负责承担疾病预防控制相关的理化检验工作;
2.设置职业卫生、公共卫生实验室、食品卫生实验室,开展职业危害因素、食品、生活饮用水以及其他各类样品的理化检验。包括:生活饮用水、农村饮用水调查、纯净水、矿泉水、血液透析水、涉水产品、职业卫生、公共场所空气、食品风险监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化妆品、消毒剂有效成份等样品理化指标的检测检验任务;
3.设原子吸收、气(液)相色谱仪等大型仪器室,独立承担理化检验工作;
4.负责食物中毒、食品安全事故等食品理化应急检验任务;
5.负责做好计量认证和国家实验室认可所需的经常性抽查和定期复审工作;
6.负责省质监局、省中心等上级部门下达的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等理化指标质量控制工作;
7.按时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指令性任务。
检验科(微生物)工作职责
1.负责承担疾病预防控制相关的微生物检验工作;
2.负责承担常见细菌、霉菌培养分离鉴定实验。包括生活饮用水微生物检验,宾馆及公共场所微生物检验,医院消毒微生物检验,食源性致病菌检验,食物中毒病源菌检验;
3.负责承担常见病毒检验,包括流感病毒的核酸检测及分离,手足口病毒的核酸检测及分离,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麻疹、风疹抗体检测,出血热、布氏杆菌病抗体检测,各类健康查体人员的肝功能项目及血常规项目;
4.负责做好计量认证和国家实验室认可所需的经常性抽查和定期复审工作;
5.负责国家疾控中心、省质监局等上级部门组织的能力验证、室间比对等微生物指标的质量控制工作;
6.按时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指令性任务。
生物制品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供应、分发、储存、运输疫苗;
2.根据免疫规划科制定的全市一类疫苗需求计划,负责将一类疫苗、接种证供应分发到各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