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9-27
14.高温作业对孕妇有什么不良影响?
高温作业容易导致体温调节功能紊乱,水、电解质失衡,发生中暑反应,严重时会引起心血管、神经系统、肝肾功能损害等,严重的中暑反应会影响孕妇及胎儿健康,或导致流产、早产。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高温作业分级三级以上的作业。
高温作业三级的界定:25-28度温度下作业时间超过361分钟;29-32度温度下作业时间241-360分钟;33-36度温度下作业时间121-240分钟;39-42度温度下作业120分钟以内。
15.作业场所空气中存在那些毒物的岗位是孕妇禁忌的?
有毒有害物质可以通过胎盘血液进入婴儿体内,影响胎儿成长发育。所以女工在待孕、怀孕期间应禁忌接触有毒化学物质。
《特殊规定》中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禁忌从事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乙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哺乳期间除了以上作业禁忌外,还禁忌从事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和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化学物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因为这些毒物可以通过衣物、用具和身体带回家,通过乳汁、皮肤侵入婴儿体内,影响胎儿、婴儿成长发育。
16.为什么怀孕期间不能从事抗癌药和乙烯雌酚的生产?
孕妇从事接触抗癌药生产可能会导致自然流产率增高的危险。现在国际上已经公认乙烯雌酚是人类经胎盘的致癌原,容易导致儿童患癌。
17.接触麻醉剂气体对孕妇有什么不良影响?
长期接触较低浓度的麻醉剂气体,可出现头痛、头晕、疲倦、嗜睡、食欲减退、恶心、呕吐、便秘、食欲不振、血液红细胞增多、蛋白尿等。孕妇接触麻醉剂气体影响胎儿健康发育,可导致自然流产率增高。 18.职业妇女怀孕期间能否接触非密封型放射源放射物质?
电离辐射对人类的阈值范围是0.1~0.2Gy。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ICRP)建议,妇女孕期过程中对下腹部照射应不超过2 mSv,并限制放射性核素的摄入量,约控制在1/20年摄入量限值以下。
在工业生产方面主要见于核能、核燃料生产、使用与回收;在医药卫生方面主要见于核医学研究,放射性同位素治疗与科学实验室放射性同位素(如碳14)的使用;在农业方面诸如采用同位素示踪技术等。
19.高强度噪声对孕妇及胎儿有什么不良影响?
高强度噪声易损害女性生殖功能。研究表明,孕妇长时间接触超过90分贝的高强度噪声可能导致母体自身烦躁不安,胎动增加,胎儿在母体发育迟缓,自然流产、早产率和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增高;国外有研究认为,孕妇长时间在接触高强度噪声环境中作业,可以影响新生儿的听力发育、严重的可影响其心理健康与学习能力。因此孕妇禁忌从事接触噪声作业分级二、三、四级作业。
20. 高气压和潜水作业对孕妇有什么特殊影响?
高气压作业环境条件使人的呼吸循环系统的功能受到影响,容易造成人体血管痉挛,血液循环不畅,部分组织缺血或者局部淤血等不良反应。孕妇在高气压环境作业,可影响胎儿正常发育,严重时可导致死胎与自然流产。
潜水作业属于特殊环境下的作业,也属于高气压作业,因为水的密度是空气的800倍,即每下潜10米就可增加1个大气压。另外,水的导热系数远大于空气,作业环境温度低,易造成体温过低症。
所以孕妇不宜从事各类潜水(包括水产养殖、水下探险、水下考古、休闲娱乐潜水等)、沉箱、隧道、高压氧舱、加压治疗舱、高气压科学研究舱等环境条件的工作。
21. 孕妇为何不宜从事强烈振动的作业?
长期从事振动作业可导致全身振动病和局部振动病,如打风钻、捣固机、锻造等。孕妇接触强烈振动作业,可导致自然流产发生率增加。
22. 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对孕妇有何影响?
频繁的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可导致局部肢体酸胀麻木,而其他部位供血不足。孕妇可能引起腹压增加,影响孕妇腹部血液循环功能,造成子宫供血不足,胎儿缺氧,影响胎儿发育,增加自然流产的危险性。所以孕妇不宜从事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如装卸、搬运、建筑等。
23. 孕妇接触铅及其化合物会导致什么后果?
铅是一种重金属毒物,可以损害人体多系统、多脏器的损害,急性中毒可导致红细胞膜破裂导致溶血,慢性中毒可影响血卟啉代谢,血红蛋白合成减少;还可以导致中毒性周围神经病,严重的可导致中毒性脑病;铅还可以肝功能损坏、肾功能不全等。铅还可以导致女性内分泌紊乱、激素水平失调,男性精子活动度减小或畸形,不孕率增高;孕妇接触铅及其化合物会导致胎儿发育迟缓,出现低出生体重儿,胎儿围产期死亡,流产及畸胎等。
铅尘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为期0.15mg/m3;铅烟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为期0.09mg/m3。
24.苯及苯系列化合物对孕妇有什么特殊损害?
苯是一种有特殊芳香味的无色液体,易挥发,可经呼吸道吸入或皮肤吸收进入人体。苯经皮肤接触短时间容许浓度为10mg/m3。在制鞋、箱包、橡胶、医药等行业中应用较多。短时间接触高浓度的苯可出现苯中毒,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可因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长时间低浓度接触者可出现神经衰弱综合症,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等,可损害造血系统,导致白血病。女性接触苯可导致月经紊乱,经期延长,月经量过多。
孕妇接触苯及其苯系化合物可能会导致胎儿发育迟缓,出现低出生体重儿、死胎、自然流产等,可能还会导致儿童患白血病的危险性增高。
25.孕妇不宜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有那些?
目前国际上公认的具有致畸作用的职业危害因素有铅、汞、甲基汞、农药、苯、甲苯、二甲苯、甲醇、二硫化碳与有机溶剂等,孕妇如果接触这些毒物,可能会造成儿童先天性缺陷,如唇腭裂、心脏室间隔缺损、心血管畸形、中枢神经系统缺陷等。
26. 哺乳期妇女为何不宜从事接触有机磷农药的生产与使用?
常见的有机磷农药有敌敌畏、乐果、马拉硫磷、速灭磷、百治磷、毒死蜱等。有机磷农药可以经皮肤污染、呼吸道、胃肠道吸收,哺乳期妇女接触有机磷农药可通过乳汁导致婴儿出现中毒反应。有机磷农药中毒主要抑制胆碱脂酶的活性,使神经内分泌系统发生一系列毒蕈样中毒反应;严重时可以引发迟发性神经病和并发症,如脑水肿、肺部感染、上消化道出血、中毒性肝病、急性坏死性胰腺炎、中毒性心肌病、猝死、迟发性死亡等。
27. 哺乳期妇女为何不宜从事接触有机氯化合物的生产与使用?
职业性接触:氯是由电解食盐产生,广泛应用于石油、冶金、化工、制药、皮革、印染、造纸等行业。最常见的有机氯化合物如氯化氢(盐酸)、氯乙烯、聚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化碳、漂白份、敌百虫等。有机氯化合物主要通过呼吸道吸入,损害气管、支气管、肺部组织、心律不齐、心肌损害、肝肾功能损害等;还可以通过皮肤与消化道进入人体,也可以通过母乳进入哺乳儿童体内引起儿童发生中毒反应。
28.孕妇为何不宜从事核事故与放射事故处理工作?
接触放射性物质易导致放射性疾病,如放射效应、辐射损伤、白血病、骨肿瘤、肝癌等。另外,核辐射可引起生殖细胞损伤或遗传基因突变,影响胚胎与子代健康发育。染色体畸变还可导致儿童先天畸形、流产、死产、不育等。
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现场接触核与放射物质的可能性极大,同时还存在职业紧张及不明原因的危害因素,可以对孕妇和胎儿带来极大的危险性。因此,孕妇禁忌从事核事故与放射性事故处理工作。
29.电离辐射对生殖系统有什么损害?
电离辐射对人体的作用主要是由于电离辐射的能量被物质吸收,造成种种辐射效应,而引起体内细胞的损伤,其中以DNA的损伤最为重要,它会影响细胞的成活和繁殖。电离辐射对男性和女性的生殖系统都可以造成损害。对男性可致精子数减少,活动度降低及畸形精子增加,从而影响生育能力。
当女性受到不同程度的电离辐射时,可导致卵巢功能衰退,卵泡减少,月经不调、闭经甚至永久不育。孕妇如果受电离辐射照射,对胎儿、新生儿的影响非常显著,发育中的胚胎或胎儿对电离辐射高度敏感。电离辐射对胚胎或胎儿的损害,取决于照射剂量与受精时间,在受精后0~14天,辐射可导致受精卵或胚胎死亡;受精后第3~8周(主要器官形成期)受照可导致畸形、白内障和生长缓慢;妊娠第8~25周中枢神经系统对辐射特别敏感,甚至可能引起严重的智力迟缓。
(摘自中国疾控中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