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9-27
乙型病毒性肝炎简称乙肝是由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引起的一种常见传染病,在我国流行广泛,人群感染率高, 多年来乙肝的发病一直居法定报告传染病的前列,是危害人民健康最严重的常见传染病之一。我国约10%的人为乙肝病毒携带者(HBsAg阳性),约有2000万慢性肝炎病人,与肝硬化、肝癌的发生密切相关。乙肝给病人、家庭、社会造成了沉重的经济负担,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不容忽视的影响,是许多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原因,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是我国现阶段最为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
乙型肝炎病毒主要通过肠道外途径传播,其中包括母婴传播,输血、注射等医源性传播,性传播,通过破损的皮肤粘膜等方式传播。乙型肝炎病毒对外界环境抵抗力较强。高压灭菌法或100℃加热10min可使HBV灭活失去感染性,乙肝病毒对过氧乙酸、漂白粉溶液、次氯酸钠、环氧乙烷等化学试剂较敏感。
乙型肝炎起病隐匿,主要症状为全身乏力、厌食、腹部不适、少数病人有恶心、呕吐症状,无黄疸或轻度黄疸,检查可发现肝肿大、压痛、脾肿大、少数病人有肝区疼痛。
乙型病毒性肝炎的预防主要注意以下几点:
1、乙肝疫苗预防:接种乙肝疫苗是预防HBV 感染的最有效方法。乙肝疫苗的接种对象主要是新生儿,其次为婴幼儿和高危人群。未感染乙肝的社会人群也属于接种对象。乙肝疫苗全程接种共3 针,按照0、1、6 个月接种程序。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越早越好,要求在出生后24 h 内接种。对HBsAg 阳性母亲的新生儿,应在出生后24 h 内尽早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 (HBIG),最好在出生后12 h 内,剂量应≥100 IU ,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乙肝疫苗,可显著提高阻断母婴传播的效果。
2、传播途径预防:大力推广安全注射 (包括针刺的针具),对牙科器械、内镜等医疗器具应严格消毒。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在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及分泌物时,均应戴手套,严格防止医源性传播。服务行业中的理发、刮脸、修脚、穿刺和纹身等用具也应严格消毒。注意个人卫生,不共用剃须刀和牙具等用品。进行正确的性教育,若性伴侣为HBsAg 阳性者,应接种乙型肝炎疫苗;对有多个性伴侣者应定期检查,性交时应用安全套。对HBsAg 阳性的孕妇,应避免羊膜腔穿刺,并缩短分娩时间,保证胎盘的完整性,尽量减少新生儿暴露于母血的机会。
3、意外暴露HBV 后预防:在意外接触HBV 感染者的血液和体液后,可按照以下方法处理:(1)血清学检测:应立即检测HBsAg、抗-HBs、ALT 等,并在3 和6 个月内复查。(2)主动和被动免疫:如已接种过乙肝疫苗,且已知抗-HBs ≥10 mIU/ml 者,可不进行特殊处理。如未接种过乙肝疫苗,或虽接种过乙肝疫苗,但抗-HBs <10 mIU/ml 或抗-HBs 水平不详,应立即注射HBIG 200~400 IU ,并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一针乙肝疫苗,于1 和6 个月后分别接种第2 和第3 针乙肝疫苗 。
4、对患者和携带者的管理:各级医务人员诊断急性或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时,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CDC) 报告,建议对患者的家庭成员及其他密切接触者进行血清HBsAg、抗-HBc 和抗-HBs 检测,并对其中的易感者接种乙肝疫苗。
对急性或慢性乙肝患者,可根据其病情确定是否住院或在家治疗。患者用过的医疗器械及用具 (如采血针、针灸针、手术器械、划痕针、探针、各种内镜及口腔科钻头等) 应严格消毒,尤其应加强对带血污染物的消毒处理。
对慢性HBV 携带者及HBsAg 携带者,除不能献血和国家法律规定不能从事的特殊职业 (如服兵役等) 外,可照常生活、学习和工作,但要加强随访,如出现身体不适,及时到医院检查。
济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程允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