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0-17
根据十四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工作安排,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济宁市卫健委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延伸巡察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山东省戴庄医院、济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济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山东省济宁卫生学校、济宁市计划生育协会、西苑医院济宁医院、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济宁市中心血站、济宁市急救指挥中心、济宁市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中心、济宁市市直机关医院、济宁市皮肤病防治院等下属单位)。
一、巡察时间
2024年10月14日—2025年1月10日
二、巡察内容
本轮巡察重点聚焦以下内容开展监督: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情况。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政治建设情况。是否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持续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题教育成果;是否深入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实施健康优先战略、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等重要论述,是否系统谋划有针对性的贯彻落实措施;是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做到“五个必须”,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党组发挥领导作用,履行本部门本单位核心职能情况。“一把手”是否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对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点工作亲自抓,重点抓;党组是否建立健全党的领导制度机制,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履行职责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是否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聚焦市委“九大战略”实施和打造全省医疗、康养两大高地建设任务,立足本单位的工作职责,主动创新、勇于担当,为实现全市“事争一流,保持全省第一方阵”目标贡献力量;是否在抓工作落实上狠下功夫,紧密结合实际动脑筋、想办法、建立有效机制;是否重视政策落实中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调整、优化、完善。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情况。党组是否强化改革的政治担当,一体推动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是否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对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研究部署,有力推动改革措施落地见效;是否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厘清不同层级、部门、岗位职责边界,推进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是否围绕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认真做好对本系统本领域的指导和监督,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是否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横向协调,与地方的纵向联动,形成政策合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是否自觉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是否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是否早发现、早报告,第一时间向市委提出意见和建议,采取果断有力措施;是否加强信息搜集研判,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是否备足应急处置力量,加强演练磨合,提高应急反应能力;是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所属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是否积极做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的宣传解读,加快提升网络传播和舆论引导能力;是否旗帜鲜明反对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和恶意攻击,主动亮剑、坚决斗争。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严的管理、严的氛围情况。是否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加强对下一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针对行业性系统性腐败问题加强整治,深化源头治理;是否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旗帜鲜明同违纪违法和不良风气作斗争。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对照《2024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看党组是否深刻认识卫生健康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任务,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集中整治全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是否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推动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层层落实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位、落到底;是否合理分解、科学配置权力,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督制约、防控廉政风险;是否加强理论武装,用好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党员干部深学细研,夯实清正廉洁思想根基;是否综合运用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等方式,将清廉机关、清廉医院文化融入党员干部日常生活,深化党员干部对廉洁文化的认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是否支持配合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工作,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会议,及时整改派驻纪检组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和落实提出的意见建议。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结合情况通报、信访举报、谈话反映、深入了解和已办在办案件等情况,看是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持续净化政治生态;是否存在信访量居高不下、顶风违纪时有发生、重点领域问题反映强烈等问题;是否存在滥用职权、设租寻租、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问题;是否在审批监管、资源交易、民生保障、大宗采购、工程招投标等环节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索贿受贿,以及政务服务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是否存在靠医吃医、开单提成、收受“红包”、损公肥私等问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家属亲友谋求不当利益等问题;是否存在党员干部党性意识、法纪意识不强,违规吃喝、违规收礼、公车私用等“四风”问题。作风建设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是否从“两个维护”的高度认识和看待作风问题,着力加强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持之以恒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领导干部是否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从自身查起、抓起、改起,发挥表率作用;是否存在漠视群众诉求、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是否存在对政策举措和工作部署片面理解、机械操作,不担当不用力、只表态不落实或者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问题;是否按照党中央要求大兴调查研究,有没有搞“作秀式”调研等问题;是否出现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是否存在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盲目攀比、追求享受、铺张浪费等问题;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兼职取酬等问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是否将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形成“头雁效应”;是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是否存在民主不够、权力过度集中,“一把手”搞“一言堂”、家长制,违规决策、盲目决策以及重大决策失误等问题;是否存在集中不够,无人负责、各自为政,议而不决、决而不行、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是否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是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是否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重要依据,注重在重大任务中考察识别干部;是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定,坚持选人用人“六个标尺”“三个导向”和“五要五不要”原则;是否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有没有“三超两乱”,打政策“擦边球”等问题;是否完善落实有为有位、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是否大力弘扬“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大力选拔任用敢于担当、实绩突出的干部;是否把干部考核作为提高选人用人质量的重要抓手;是否加大干部交流任职和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是否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是否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及时研究解决机关党建重大问题,坚持领导班子带头抓党建,以上率下、以机关带系统;是否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是否注重抓基层、打基础,健全党建组织体系,认真落实新一轮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部署要求;是否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保障党的工作经费;是否重视抓好远离本部、分散驻外的党组织建设;是否加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是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是否按照“十个严禁”要求,严明换届纪律。干部担当作为情况。领导班子成员是否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是否存在当明哲保身、装聋作哑的“老好人”;是否存在不敢担当、畏首畏尾、临阵脱逃等现象;是否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做到政策可操作、可落地。
(四)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党组抓整改落实情况。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否担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是否存在将整改责任“一分了之”,以下级整改代替本级整改、以工作部门和下属单位责任代替本级责任等问题。长效机制建设情况。是否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对需长期整改的任务持续跟踪督办;是否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巡察成果运用情况。是否认真办理巡察移交建议,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完善制度机制,深化系统治理,推动解决行业领域深层次问题。
三、反映渠道
巡察组在济宁市卫健委巡察期间,通过接访电话、邮政信箱、意见箱、电子信箱等方式接受信访举报,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3:30-17:30。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巡察组联系电话:16688070227;
巡察组邮政信箱:济宁市第197号邮政信箱;
意见箱设置位置: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A区12楼济宁市卫健委办公区走廊等28处(详见附件)
巡察组电子邮箱:jnswxcz140601@ji.shandong.cn;
根据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济宁市卫健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市委管理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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