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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开展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

日期:2018-06-15 

6月1日,济宁市疾控中心制订下发了《济宁市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项目实施方案》,标志着全市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正式启动。

今年济宁市选择了邹城市为省级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点,任城区、汶上县为市级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点。监测内容包括公共场所基本情况、日常卫生管理状况等信息收集,室内环境、公用物品、游泳池水、浴池水、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调查等。整个项目工作要求在9月10日前完成。

(济宁市疾控中心  韩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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