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5-06
为校对检验检测设备的精密性,保证检测结果准确可靠,济宁市疾控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根据设备预期使用的目的和其自身计量特性,制定了周期性校准和检定计划,并开展了相关检定或校准工作。
2019年3月上旬,济宁市疾控中心将职业卫生、公共卫生、消毒等现场监测设备进行了检定和校准。将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大气采样器等69台仪器设备送至济宁市计量测试所,计量测试所检测专业人员对送检仪器设备开展了全面的检定、校准。目前,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工作已全部完成,相关检定校准证书已全部出具。
通过检定及校准工作,保障了仪器计量和检测数据的可信度、精密度与准确度,确保了相关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有效履行中心各项检验检测职能提供了有力支撑。
(济宁市疾控中心 丁一)